首頁——正文 分享
林鄭月娥回應凍結黎智英財產:執(zhí)法機關依法辦事
2021年05月19日 09: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香港5月18日電 (記者 曾平)香港特區(qū)政府保安局局長日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于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8日回應表示,這是執(zhí)法機關依法辦事。

  林鄭月娥稱,由于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談及有關情況,但特區(qū)政府維護國家安全必須依法辦事,亦要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賦權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在執(zhí)行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時,可凍結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財產,保安局局長在滿足了這項要求之下,按法律采取適當行動。

  “這說明特區(qū)政府在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方面是非常認真和嚴謹,因為涉及的問題是危害國家安全,不單是香港社會的安全,亦是14億人民的安全,所以執(zhí)法機構一定會依法辦事!绷粥嵲露鹫f。

  她還表示,留意到有西方媒體又借此攻擊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事實上,這不但不會影響或削弱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反之希望更能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就是沒有人可以利用香港金融體系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意圖危害國家或香港的安全。(完)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