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審宣判:被告人被判死刑
2021年05月19日 17: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長沙5月19日電 (記者 傅煜)19日上午,湖南女法官遇害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向慧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決被告人向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8781.5元人民幣。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向慧為達到案件勝訴目的,多次請求被害人周春梅向辦案法官打招呼,均被拒絕。向慧與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女法官周春梅系同鄉(xiāng)和校友,被拒絕后對周春梅心生怨恨,起意報復。

  為方便接近周春梅并伺機報復,2021年1月4日,向慧應聘為周春梅居住小區(qū)的保潔員。1月12日上午7時許,向慧發(fā)現(xiàn)周春梅從小區(qū)電梯間進入車庫,即上前將其撲倒在地,用隨身攜帶的單刃刀朝周春梅頭、頸部連刺數刀,致其右側頸靜脈破裂大失血當場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向慧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當場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向慧的作案動機卑劣,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惡劣,后果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其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此案庭審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向慧的各項訴訟權利,辯護人依法進行了辯護。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親友等旁聽了宣判。(完)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