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13日電 香港加強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起底”行為的新法例今年10月生效,新法例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及起訴權。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13日于新例下首次就涉嫌“起底”罪行展開拘捕行動。
根據(jù)通報,私隱公署就一宗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的罪行在西九龍區(qū)拘捕一名31歲男子。私隱公署透露,事件源于金錢糾紛。
私隱公署在行動中檢獲一部智能電話。該名被捕人士現(xiàn)正被扣留調查。私隱公署表示,會繼續(xù)調查案件。
私隱公署提醒,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萬港元及監(jiān)禁2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