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春運正式啟動,為積極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連日來,針對摩托車駕駛人準駕不符、無牌無證、逾期未年檢、違反禁令通行等突出交通違法現象,?诠步痪M織快速反應機動隊、勤務大隊警力,采取視頻巡查、鐵騎巡邏、設卡檢查等多種勤務方式,持續(xù)開展摩托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
1月19日21時許,執(zhí)勤民警在濱海大道與長彤路交叉路口對一輛車牌號為瓊C5**77的摩托車進行攔查時,發(fā)現該車駕駛人教某琦(男,20歲,黑龍江人,準駕車型C1)存在準駕不符的交通違法行為,于是將其傳喚至交警大廈辦案區(qū)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經詢問,教某琦自稱當晚他駕駛車牌號為瓊C5**77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從永萬路前往長濱路某小區(qū)的住處。對于其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教某琦坦言因心存僥幸,自認為其駕駛技術過硬,且夜間駕車應該可以避開交警的檢查。
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執(zhí)勤民警依法對教某琦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和違反禁令入市通行的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1100元處罰,記15分,扣留車輛,并處行政拘留15日。
無獨有偶,當晚,駕駛人柯某權(男,54歲,?陂L流鎮(zhèn)人,準駕車型:B2)駕駛一輛無號牌三輪車在長濱路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調查,民警依法對何某權準駕不符、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合并處以罰款1100元處罰,記24分,扣留車輛,并處行政拘留15日。
民警在對兩名準駕不符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處罰的同時,并告知其危害性和引發(fā)交通事故的后果。兩人均表示已認識到自身錯誤,承諾今后將會自覺做到遵紀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在近期整治行動中,執(zhí)勤民警再次查獲兩輛未懸掛號牌和一輛未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的普通二輪摩托車。并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和《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分別對駕駛人問某斌和符某俊駕駛機動車未懸掛號牌的交通違法行為,分別處以罰款100元處罰,記12分,扣留車輛;對駕駛人吳某環(huán)駕駛機動車未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處罰,記3分,扣留車輛。
據統(tǒng)計,1月17日至1月23日,海口公安交警共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41起,其中準駕不符2起、未按規(guī)定懸掛號牌4起、未按規(guī)定定期檢驗2起,其他交通違法行為33起。
?谑谐菂^(qū)禁止摩托車通行范圍包括:以白駒大道與瓊山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與濱江西路交叉路口、新大洲大道與椰海大道交叉路口、S81公路與椰海大道匝道口、龍昆南延長線與椰海大道交叉路口、椰海大道與學院路交叉路口、椰海大道與丘海大道交叉口、椰海大道與海榆中線交叉路口、海榆中線與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南海大道與科技大道交叉路口、科技大道與海盛路交叉路口、海盛路與長秀路交叉口、長秀路與濱海大道交叉口(往北延伸至海岸線)為分界的連線,與?谑斜眰群0堆鼐和東側南渡江沿線(含海甸島、新埠島)形成的閉合區(qū)域內的所有道路。
違反規(guī)定進入?谑谐菂^(qū)行駛的摩托車將依法予以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摩托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將被處罰款100元,扣3分。凡拒絕接受或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zhí)行檢查行為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處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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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