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wǎng)、南國都市報2月18日消息 (記者 吳岳文) 2月17日,文昌市政府發(fā)布通告稱,為保障近期文昌空域的安全,決定在2022年2月24日—2月28日期間加強文昌所轄空域管理。
自2022年2月24日8時起至2月28日8時止,在文昌空域內(nèi),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進行各類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禁止使用系留氣球等懸掛裝置,禁止燃放孔明燈。
涉及輕小無人機、滑翔傘、航空模型等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單位,要加強對該類器材的監(jiān)控,嚴格落實禁飛規(guī)定。
文昌市各鎮(zhèn)(場)及文昌市公安、旅游文化、市場監(jiān)管、氣象、海關、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日常檢查,切實做好宣傳教育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
對違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