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記者從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海南昌江一男子陳某因環(huán)剝樹皮鉆孔注藥毒死林木31株被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000元。
經審理查明,2021年8月,陳某為占用林地種植政府發(fā)放的益智苗、草寇苗,在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管理局霸王嶺分局洪水管護站附近林地,將林木鉆孔或者環(huán)剝樹皮后注入農藥“草甘膦”,導致林木枯死。經鑒定,被毀林木地類為喬木林(地),森林類別為II級公益林(地),林地保護等級為II級,林木種類為天然闊葉樹,主要為白錐、五椏果等,共31株,均不屬于國家或海南省重點保護植物,總蓄積量11.9402m3。經認定,被毀壞的31株雜木認定價格為4179元。
2021年12月23日,陳某主動到海南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霸王嶺林區(qū)分局投案。2022年2月10日,陳某與海南熱帶雨林國家公園管理局霸王嶺分局達成生態(tài)修復協議,將在規(guī)劃的7畝林地進行造林修復。
(總臺記者 葉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