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5月29日訊(記者 蒙健)近日,因銷售過期的青島啤酒逸品純生、王子蘇打水、脈動維生素飲料等,儋州金尊俱樂部被罰款1萬元。
今年1月11日,儋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對儋州那大鼎尚時代廣場的儋州金尊俱樂部進行現(xiàn)場檢查發(fā)現(xiàn),該俱樂部的食品貯存間貨架上,擺放有2瓶脈動維生素飲料(青檸口味),生產日期為20200701,保質期10個月,已超過保質期。
此外,在冷藏庫內還存放有啤酒、蘇打水等多種酒水食品,經查看,其中1瓶脈動維生素飲料、13瓶“王子蘇打水”、20瓶“青島啤酒逸品純生”已超過保質期。
經執(zhí)法人員調查了解,儋州金尊俱樂部在經營過程中,購進上述食品進行銷售時,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上述涉案食品超過保質期后,仍繼續(xù)銷售。截至執(zhí)法人員檢查發(fā)現(xiàn)時,可查清已銷售1瓶超過保質期的脈動維生素飲料(青檸口味),違法所得15元。
儋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15元,沒收超過保質期的涉案食品36瓶(罐),并罰款10000元。
原標題:銷售過期飲料 儋州金尊俱樂部被罰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