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下的大明之絲絹案》劇照
蔡輝
“帥家默是學霸書呆子,不是精神病傻子,張若昀這次有些用力過猛了!
“普通輕喜劇,跟原著沒什么關(guān)系。也是,按照讀者想象中的歷史風云紀實來拍的話,對整個劇組都太為難了。有點失望”……
電視劇《顯微鏡下的大明之絲絹案》口碑不錯,但也有一些批評之聲,集中在:
帥家默的形象有些夸張。
與原著關(guān)聯(lián)不大。
反思力度弱化。
顯微鏡沒了,“大明”模糊了……
藝術(shù)創(chuàng)作應多元化,各有見解是常態(tài)。原著《顯微鏡下的大明》是歷史隨筆集,共6個故事,絲絹案是其中的《學霸必須死——徽州絲絹案始末》,詳述明代隆慶四年(1570年)至萬歷七年(1579年)間,徽州府因人丁絲絹爭議,引發(fā)的官民沖突。該案呈現(xiàn)出傳統(tǒng)治理與近代轉(zhuǎn)型之間的沖突,引人深思。
可能是為了易讀,原著已加入許多娛樂元素,比如稱事件的核心人物帥嘉謨?yōu)椤皩W霸”,到電視劇中,改名帥家默,進一步搬演成“算呆子”,并加入桑丘式人物豐寶玉、負面人物程仁清等,導致整個故事被各種刻板印象包圍,從民間社會,到士林風氣,到家庭生活,到官府規(guī)則,到人情交往等,無一不入俗套!帮@微鏡”只盯典章制度,無視真實生態(tài),已失思辨意味與空間。
從演職員表看,原著作者也是電視劇的主要編劇,這可能說明了,講故事與有想法是兩回事,只有想法,不會講故事,或只會講娛樂故事,“原湯化原食”也可能走味。
絲絹案是咋回事
明隆慶四年(1570年),新安衛(wèi)人帥嘉謨就人丁絲絹,向徽州府提出申訴。
明代行政與軍事二元管理,百姓由縣管理,軍戶由衛(wèi)所管理。明代軍戶負擔重,社會地位低,子弟以脫籍為榮。明代閣臣中,李東陽、萬安、劉吉、高拱、張居正、葉向高等,均出自軍戶。
新安衛(wèi)在徽州府歙縣,但與地方無涉。帥嘉謨翻閱官府賬冊,發(fā)現(xiàn)徽州府每年繳納稅糧中,有一筆人丁絲絹,多達8780匹,由歙縣獨自承擔,其他五縣均無。
人丁絲絹屬丁稅(即人口稅),征于縣,《大明會典》中必言明是哪縣,征于府,例由各縣均攤。在《大明會典》中,人丁絲絹列在徽州府名下,理應六縣均攤。
為何變成歙縣獨擔?
帥嘉謨發(fā)現(xiàn),這筆稅最早從徽州府派到歙縣時,名為“夏稅絲”,收上去后,竟以人丁絲絹名義入賬。歙縣以為交的是“夏稅絲”,其實無此稅,徽州府用它抵了人丁絲絹。顯然,徽州府書吏曾篡改名目,而書吏均來自另五縣,歙縣白交了百余年冤枉稅。
另五縣立刻反擊,稱《大明會典》不記細節(jié),應以黃冊為準(但黃冊中無相關(guān)記錄)。
一番訴訟,帥嘉謨自稱遇刺,逃至他鄉(xiāng)。6年后,徽州府舊事重提,背后是戶部尚書殷正茂以此為突破口,推進“一條鞭法”,即統(tǒng)一雜稅,只與占有土地量聯(lián)系,富者多交,窮者少交,實現(xiàn)“賦役均平”。法律天平倒向帥嘉謨。
殷正茂是歙縣人,他的干預引起五縣暴怒,士民“一時憤激,簇擁縣衙,連名具告,乞求申達”,以致“眾情洶洶,奔走呼叫,自暮達旦”。
因“多事”成了替罪羊
為平息民變,徽州府反復騰挪,取消了歙縣一直繳納的“協(xié)濟金衢道兵餉銀”,另五縣未加稅,歙縣負擔得減?伞皡f(xié)濟金衢道兵餉銀”該不該交,當年為何加給歙縣,就沒人過問了。
挑動民變的程任卿和原告帥嘉謨成了替罪羊,后者罪名是“將不干己事情,捏造寫詞,聲言奏告,恐嚇得財,計贓滿貫”,被“杖一百,流三千里,遣邊戍軍”。《歙縣志》卻稱贊他:“以匹夫而塵萬乘之覽,以一朝而翻百年之案。雖遭謫戍,而歙人視若壯夫俠士!
絲絹案暴露了明朝的困境:
首先,徽州是靠行政手段形成的府,六縣表面是同鄉(xiāng),靠“東南鄒魯”(孟子生于鄒,孔子生于魯,鄒魯是文教興盛地的代稱,朱熹是徽州人,故有此稱)神話,勉強維持脆弱的認同感,但這種“以刑輔德”的粗放治理方式,一有利益紛爭,因無解決方案,矛盾立刻激化,很難有所變革。
其次,用德治代替法治,只論義務,不論權(quán)利,爭議動輒升至道德層面,永難達成共識。
其三,諸多利益方無代言人,鄉(xiāng)儒得以挑動輿情,協(xié)商機制失靈。
其四,各利益方暗中博弈,無法從根本上改變“雜稅”的產(chǎn)生機制!耙粭l鞭法”治標不治本,只是擴大稅基,把問題拖下去。
在大航海沖擊下,明朝商業(yè)發(fā)達,部分地區(qū)已開始近代轉(zhuǎn)型,但近代化的關(guān)鍵是生人社會替代熟人社會,個體更需法律保護,否則會壓抑流動性,致多元利益主體困在原有的熟人社會中,引發(fā)種種沖突,可明朝拿不出解決方案,只好用嚴懲“多事”的帥嘉謨來敷衍。
算學不等于數(shù)學
在原著中,作者對絲絹案有深入思考,在電視劇中,卻變成粗淺的“美化帥嘉謨”。
帥嘉謨真是“算呆子”式的人物嗎?據(jù)《萬歷歙志》載,他“少有心計,析入毫芒,精通巧歷。稍稍獵經(jīng)史諸書,略知梗概。常曰:‘文不能冠士,武不能冠軍,則當以他長見。九章勾股,吾庶幾可充算博士乎!’”他攻算學,是為出人頭地。
電視劇作者顯然忽略了,算學不等于數(shù)學,算學是實用技術(shù),必須與具體行業(yè)聯(lián)系。明代算學的特點是出現(xiàn)大量順口溜,如:“古者量田較闊長,全憑繩尺以牽量。一形雖有一般法,惟有方田法易詳。若見喎(音如歪)斜併凹曲,直須俾補取其方。卻將乘實為田積,二四除之畝數(shù)明!
為丈量田畝,明代算學家還創(chuàng)造了“又歌”,用順口溜提出方田、直田、勾股、圭田、棱形、圓形、碗田、丘田、環(huán)田、梯田、斜形、三廣、弧矢、眉形、牛角、二不等、船田、蛇田、四不等田、五不等田之類,共計46種不規(guī)則土地計量方法。
把帥嘉謨塑造成只關(guān)注數(shù)字,不關(guān)注人間萬物的數(shù)學家,是缺乏常識的誤讀。
著名學者李約瑟曾說:“在1550年,歐洲的數(shù)學并不比阿拉伯人從印度人和中國人繼承來的發(fā)現(xiàn)更為先進。但在歐洲,緊接著卻發(fā)生一系列全新的事情!笔聦嵣,正是在明代,中國數(shù)學開始落后于歐洲,原因有二:
一方面,明代國子監(jiān)廢算學,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曾恢復,但很快又中止。
另一方面,明代地方教育完全歸并成“為科舉服務”,除家學淵源,普通人很難接觸算學。
帥嘉謨不是學霸
明代數(shù)學落后,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誤把算學當數(shù)學。
李約瑟曾指出,古代中國缺乏嚴格求證的思想,導致形式邏輯無法在中國進一步發(fā)展,中國數(shù)學家從未自發(fā)地發(fā)明任何記錄公式的符號方法,在耶穌會教士入華以前,數(shù)學上的陳述主要是用文字寫出的。
學者劉樹勇、王士平在《明代科學發(fā)展的遲滯問題》中指出,明代科技著作的應用性強,卻有明顯的“重術(shù)輕學”傾向。古代中國科技成果中,技術(shù)成果占80%,理論成果僅13%,實驗成果僅7%。
無視這一背景,把帥嘉謨刻畫成“專業(yè)至上”的現(xiàn)代人,不甚妥當。在馬伯庸以往的作品中,常把古人寫成被啟蒙后、有獨立自我的現(xiàn)代人,固然降低了閱讀門檻,卻傳遞出“今古近似”的誤會,使讀者忽略了近代轉(zhuǎn)型的巨大跨越,對這種只求娛樂效果、放棄責任的寫作,讀者應有警惕。
帥嘉謨不是學霸,也難說是算學家,他有出風頭的愿望,但五縣人稱他是“刁軍”“歙刁”“衛(wèi)刁”,也屬污名化,是假裝成“道德批判”的利益博弈。
在電視劇中,專給帥嘉謨配了個類型人物豐寶玉,他好賭、無能,卻有附生身份。
附生即附學生。明代儒學官校有人數(shù)定額,朱元璋規(guī)定府學40人,州學30人,縣學20人,稱為廩生,國家按月支米。后科舉發(fā)達,官學擴招,新增學生即增生,入學但不享廩米。增生之后,又有附生。廩、增、附成三個等級,合稱生員,考試成績好,可逐級升格。
生員只有基礎功名,能量卻大,被稱為“藍袍大王”,在基層社會中橫沖直撞。
“藍袍大王”惹不起
生員為何成“藍袍大王”?
據(jù)學者趙毅、武霞的《明代基層士人中的藍袍大王》,明朝法律規(guī)定,生員可參與地方事務,有列席鄉(xiāng)飲酒禮、鄉(xiāng)約會議之權(quán),凡救災、賑濟、修橋造渠、建書院等,均可與縉紳、里父老共商,學校的明倫堂常作公議之所。
生員涉案時,見縣官可免跪、免體罰,即使犯罪,也可以褫革衣巾代罰。顧炎武在《生員論》中稱:“今天下之出入公門以撓官府之政者,生員也;倚勢以武斷于鄉(xiāng)里者,生員也;與胥吏為緣,甚有身自為胥吏者,生員也;官府一拂其意,則群起而哄者,生員也;把持官府之陰事,而與之為市者,生員也。”
生員享特權(quán),有錢人不惜重金捐納,成捐生。明代生員已趨無賴化,即“大抵鄉(xiāng)間有一青衿,則一族一家皆倚賴之。一族一家而有事也,本生必不容不出頭,謂之撐持門戶”。不少生員參與民間訴訟牟利。
電視劇中,負面人物程仁清遭陷害,失去科舉資格,成了訟師。訟師歷史悠久,春秋后期鄭國人鄧析被稱為“訟師鼻祖”。在古代,訟師以替人打官司、寫狀紙為職業(yè),歷來受輕視。
《史記》稱鄧析是“詐偽之人”,《唐律疏議》禁止訴狀代筆,《宋會要輯稿》則規(guī)定:“教詞訟文書,杖一百,許人告;再犯者不以赦前后,鄰州編管,從學者各杖八十!薄洞竺髀伞芬嗝鞔_規(guī)定,挑訟、教唆、誣告等行為會被處以重罪。
古人歧視訟師,源于儒家的“無訟”思想,可隨著市場發(fā)展,利益日漸分化,“無訟”已無可能。堅持“無訟”,實屬自欺欺人。
秘本不乏正能量
從文獻看,訟師職業(yè)最早出現(xiàn)在南宋,宋代還出現(xiàn)了培訓教材《鄧思賢》,又稱秘本。宋代對狀書要求嚴格:字數(shù)不得超過兩百;一狀一訴;與己無關(guān)不得代理;月底才接受狀書;時間、姓名不實者不受理。無專業(yè)人員協(xié)助,很難完成。
明清對訴狀的要求更嚴,“凡各府州縣受詞衙口,責令代書人等俱照后式填寫,如不合式者,將代書人重責枷號,所告不許準理”。
明代有很多著名訟師,如宋士杰,按當時法律規(guī)定,訟師不得出庭,但他常上庭,清代還出現(xiàn)了女訟師,如疙瘩老娘(見《小豆棚》,雖屬小說,其事或有)。
明代秘本頗多,如《折獄奇編》(云水、樂天子輯)、《法林照天燭》(江湖醉中浪叟輯)、《霹靂手筆》、《鼎刊葉先生精選蕭曹正律刀筆詞鋒》(葉氏)、《新刻校正音釋詞家便覽蕭曹遺筆》(豫人閑閑子訂注)。
坊間視訟師為貪財枉法、無是非觀的訟棍,但日本著名學者夫馬進研究后發(fā)現(xiàn),這些秘本中充滿正能量。
比如《珥筆全書》要求:“以善宅心,能攻人之惡,以理律己,治奸宄之徒!倍对~家便覽蕭曹遺筆》更明確提出:“韓子云凡物不得其平則鳴。詞訟者人心不平之鳴也。凡舉筆必須情真理真,然后順理陳情,不可顛倒是非,變亂曲直,以陷人于非罪也。天鑒在茲,不可不慎!
在現(xiàn)代社會,訟師等本可發(fā)展成正當職業(yè),明清時卻被污名,體現(xiàn)了近代轉(zhuǎn)型中,傳統(tǒng)文化的巨大阻力。電視劇延續(xù)這一刻板印象,違背了原著中“顯微鏡”之旨,怪不得沒能看清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