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正文
分享到:
海南公布全省事故復核點位、聯(lián)系方式及相關內容
2024年08月24日 09:46 來源:南國都市報

  南國都市報8月23日訊(記者王燕珍 實習生 樊淑文 通訊員 胡蓉)為全面提高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復核工作效率,切實維護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群眾往返辦理道路交通事故復核時間,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向社會公布全省事故復核點位、聯(lián)系方式及相關內容。

  申請復核窗口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發(fā)生在?凇⑷齺喌貐^(qū)道路交通事故分別向?、三亞交警支隊提出復核,其他地區(qū)向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提出復核。

  ?谳爡^(qū)事故復核地址:?谑行阌^(qū)金集路?谑泄簿纸痪ш犑鹿侍幚泶箨犜簝,電話:0898-66972086,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9:00到12:30、14:00到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三亞轄區(qū)事故復核地址:三亞市鳳凰路156號三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一樓事故復核小組,電話:0898-88757536,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8:00到 12:00、15:00到18: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除海口、三亞外,發(fā)生在其他地區(qū)的事故復核地址:海口市瓊山區(qū)林村路10號海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事故復核窗口,電話0898-68835010,工作時間:每周一至周五8:00到12:00、14:30到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復核申請的時限和需要提交材料:

  一、復核申請的時限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12123發(fā)送的互聯(lián)網快處事故認定短信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二、申請復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復核申請書(需載明申請人基本信息、訴求、申請理由、申請人親筆簽名及申請日期);

  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或12123發(fā)送的互聯(lián)網快處事故認定短信截圖);

  3.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

  4.當事人死亡或受傷等原因無法自行申請的,需提交派出所或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申請人與死者關系證明或戶口本等材料;

  5.委托申請的,需提交申請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或所委托律師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復印件;

  6.需提供電子證據的可刻錄光盤一并提交。

  復核申請相關問題解答:

  一、哪些情況復核申請不予受理?

  1.當事人逾期超過三個工作日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

  2.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已復核過的事故再次申請復核不予以受理。

  二、復核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guī)定。

  三、復核期間申請人可以做什么?

  1.復核期間,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可向辦案單位提出調解申請;

  3.決定不再復核的,可向已經受理該復核申請的交管部門書面提出撤銷復核申請;

  4.事故復核期間不影響已放行的事故車輛維修,事故各方當事人可自行協(xié)商處理。

原標題:@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車主們,注意了 海南公布3個道路交通事故復核點

編輯:陳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