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海口10月31日電 (記者 王子謙)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31日發(fā)布通知稱,11月1日起,海南加大對新市民、青年人及收入困難家庭人員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便利繳存人租房提取,助力租房安居。
通知明確,無自住住房繳存人辦理租房提取業(yè)務(wù)實行“零材料”智能審批。繳存人家庭在海南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可“零材料”承諾辦理租房提取業(yè)務(wù),系統(tǒng)自動審核辦結(jié),實現(xiàn)即申即辦。
海南還將加大新市民(獲得海南省工作所在市縣戶籍,且在工作所在市縣繳存住房公積金未滿3年的人員)、青年人(35周歲及以下的人員)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新市民、青年人家庭在海南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在實際租金支出范圍內(nèi),本人月繳存額超過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的,可全額提取本人月繳存額支付租金;本人月繳存額未超過租房所在市縣提取額度上限的,可按租房所在市縣最高上限提取支付租金。夫妻雙方均辦理租房提取的,按各自限額分別計算提取額度,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另外,海南支持城鎮(zhèn)收入困難家庭人員按實際房租提取。繳存人經(jīng)海南省民政部門認定為低收入人員的,本人及配偶在該省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申請?zhí)崛∽》抗e金。夫妻雙方均辦理租房提取的,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不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在租房提取額度標準上,通知明確,繳存人租賃住房未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為900元/人/月;租賃住房已登記備案的提取額度上限分別為?、三亞地區(qū)1500元/人/月,其他市縣地區(qū)1200元/人/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