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劉曉惠 王黎剛 通訊員李藝娜)日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印發(fā)《海南省五項重點體育賽事活動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明確環(huán)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等五項賽事的運營單位,最高可獲1550萬元獎勵。
這五項賽事分別是環(huán)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環(huán)海南島國際大帆船賽、海南(三亞)馬拉松賽、海南高爾夫球公開賽、國際旅游島帆板大獎賽(以下簡稱五項賽事)。獎勵對象為通過《公開征集五項重點體育賽事活動運營單位實施辦法》確定的五項賽事運營單位。
在獎勵額度方面,對完成五項賽事的具體辦賽要求并實現(xiàn)績效目標的運營單位給予獎勵。其中,環(huán)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1550萬元;環(huán)海南島國際大帆船賽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700萬元;海南(三亞)馬拉松賽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600萬元;海南高爾夫球公開賽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780萬元;國際旅游島帆板大獎賽一次性給予獎勵最高350萬元。
《實施細則》從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運營單位可在賽事結束后在“海易兌”平臺提交獎勵申請材料。
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細則的出臺,旨在激發(fā)市場主體共同打造我省重點品牌體育賽事活動,持續(xù)推動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以體育賽事為載體將“流量”轉(zhuǎn)化成經(jīng)濟“增量”。